门面出租协议
一、出租方及承租方的基本情况
出租方:(出租方的名称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地址、联系方式等)
承租方:(承租方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通信地址、联系方式等)
二、出租门面的基本情况
出租门面的具体位置、面积、用途、房屋装修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。
三、租赁期限
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租赁期满日止,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租。
四、租金及支付方式
1. 租金金额:每月租金为(具体金额),按(支付方式)支付。
2. 租金支付方式:(具体的支付方式,如银行转账、现金支付等),租金必须在每月的(具体日期)之前支付。
3. 违约金:承租方逾期未支付租金,每日按逾期金额的(具体比例)支付违约金。
五、保证金
1. 承租方须在签订合同时支付(保证金金额),作为保证承租方按照规定支付租金、履行其他义务的担保。
2. 若承租方在租赁期满后没有任何违约行为,保证金将在(具体天数)内全额退还给承租方。
六、权利与义务
1. 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:
(列举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,如保证门面的安全、维护门面的装修等)
2. 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:
(列举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,如按时支付租金、维护门面的清洁等)
七、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
1. 合同解除:合同双方达成协议,或者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下,可以解除本合同。解除合同时,承租方需要提前(具体天数)书面通知出租方。
2. 违约责任:如一方违约,违约方应承担给予对方的违约金,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。
八、争议解决及其他事项
1. 本合同的生效、履行、变更、解释及争议纠纷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。
2. 本协议一式(具体份数)份,出租方及承租方各持(具体份数)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本门面出租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并具有法律效力。
出租方(签字/盖章): 承租方(签字/盖章):
日期: 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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